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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课程校本化的探索与实践

2005-05-08    来源:    点击:
 

  中学二级教师  席春燕



  我校是所完全中学,现有学生3088个,年龄段在13—18岁,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处于青春波动期,生理、心理发育尚不成熟,世界观,人生观还未形成。他们常常会问此类问题:“为什么哥们义气不可讲?为什么同学之间不应怀有报复心?如何保护自己受教育权?女同学怎样摆脱坏人跟踪?中小学生能不能进入营业性歌舞厅?等等…”这些未成年人“成长中的烦恼”需要正确的引导和良好的道德、法律教育。


  一、校本课程《学法、知法、守法》开发的背景与思路


  未成年人可塑性很大,他们辨别是非,区分良莠的能力还较差,抵御社会上不良风气侵袭、诱惑的能力还较弱,更容易受到各种违纪、违法、犯罪行为的侵害。有少数青少年甚至在人生道路上迷失了方向,出现了诸如“犯罪低龄化”、“吸毒低龄化”、“心理障碍低龄化”、“自杀低龄化”等令人痛心的现象。


  人们常说,孩子的心灵是一块奇妙的土地,看你播下什么样的种子,法制教育就是在这千千万万块奇妙的土地上播种思想的种子,行为的种子,习惯的种子,性格的种子。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日益受到重视,法律知识将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必修课内容,近年来,我校重视青少年的法律教育,在校领导的指导下,针对学校现状,以开发校本课程为依托,全面带动校园法制教育,开发、编辑了校本课程《学法、知法、守法》(共两册)。


  二、课程目标


  1、学生掌握一定的《宪法》、《刑法》、《义务教育法》、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、及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等法律方面的知识。


  2、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,使学生懂得运用法律、自救、防范等手段保护自己,运用法律武器处理生活中的突发事件,从而保障生命安全。


  3、逐渐增强学生的自护意识和能力,懂得自护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一个关键性环节.把法律要求变为自觉行动。


  4、学生通过学习警钟常鸣----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与评析,时时提醒自己,防患于未然,避免恶性事故发生。


  5、教育学生形成健康的个性、坚强的意志,正确面对人生道路上所遭遇的挫折。


  三、课程内容安排与课程实施方案


  1.总的课程实施方案:


  实施《学法、知法、守法》课程时遵循如下原则:


  教学方式:讲授法、讨论法、激励法、课件展示法。


  课时安排:每周1课时,学期16课时。


  授课场地:多媒体教室


  活动用品:图片及多媒体课件展示。


  教学材料:《学法、知法、守法》二册


  课程类型:普法类


  授课时间:每周星期四下午第三节课


  参加人数:初一年级全体学生、初二年级全体学生


  2. 课程内容安排:


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、学知识的重要时期,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,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,什么是违法。才会分辨是非,识别善恶,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。因此我们在《学习法律知识,做新世纪合格公民》一章中,编入我国的主要法律法规和犯罪罪名简介。用直接取自日常生活中的典型案例“毒杀二命是故意还是过失”、“疏忽大意,害人害己”来区别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,接着从法律角度对案例进行分析,教育学生千万不能由于轻率、无知和粗心大意而触犯法律。本章我们采用讲授法、讨论法、课件展示法来进行教学。教学时间:1课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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